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,在研究生培養過程中引入競争機制,我校實行研究生與導師互選制度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互選條件
參加互選的導師須具有我校研究生導師資格(含專業學位校外實踐導師),參加互選的研究生須是我校正式錄取的研究生。
二、互選時間
師生互選一般在研究生新生入學後一個月内完成。其中,專業學位校外實踐導師的配備,可在第一學期放假前完成。
三、互選要求
1.根據導師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的研究興趣,實行雙向選擇。
2.研究生根據學校公布的本學科(類别)本年度可參加雙選的導師名單,提出拟選志願。
3.在研究生拟選志願的基礎上,根據各學科(類别)導師數量和當年入學研究生數量确定當年導師指導人數。
四、互選程序
師生互選工作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由研究生所在學院(中心)統一安排,學科點具體負責實施。具體程序如下:
1.研究生申請。
研究生填寫《研究生和導師互選志願表》(以下簡稱《志願表》),交研究生所在學院(中心)。每名研究生可填報1-3名拟選指導教師。學院、學科點将志願表按第一志願導師分類後交第一志願導師選擇。
2.導師選定。
在研究生管理部門規定的當年指導人數限額内,導師根據研究生情況并結合研究生本人的志願選擇指導研究生,在《志願表》上簽字。導師有權優先選擇第一志願的學生。
對于第一志願落選的研究生,由學科點征求第二、三志願導師和研究生雙方的意見,在尊重雙方意願的基礎上協調選定導師,并在《志願表》上簽字。
3.學院審核。
學科負責人在《志願表》簽署意見後送交學院(中心),學院(中心)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将互選結果報送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。
4.公布師生互選結果。
五、其他
1.師生互選前,學科點應安排研究生的課程學習與科研活動,讓研究生新生有機會參與本學科研究生導師的學術活動和研究工作。
2.師生互選期間,學院、學科點組織師生見面會。符合條件、有意向指導研究生的導師,應向本學科、專業的全體研究生介紹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正在進行的研究工作。
3.師生互選結束後,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制訂個人培養計劃。個人培養計劃一式三份,研究生所在學院(中心)1份,導師和研究生本人各留存1份。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後,填寫完善的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存入個人學籍檔案。
4.師生互選結果一旦公布,原則上不得變更指導關系。遇到特殊情況确需調整,由學院、學科點協調後,報研究生管理部門審批。
5.研究生選定課程,原則上不得變動。個别因課程停開、上課時間變更等原因造成其選課沖突需要改選、退選或補選課程者,應在開學後2周内填寫并提交《碩士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更改申請表》,并經導師同意後到研究生院辦理,超過規定時間不再辦理。
六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由研究生管理部門負責解釋,原《伟德国际weide研究生與導師互選辦法》同時廢止。
附件:1.研究生和導師互選志願表
2.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
3.碩士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更改申請表